律师
商家应该在购买时
将性能和时效向消费者公示清楚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夏谨言:在此案例中,消费者的诉求其实是不合理的。目前业内并没有专门适用于语音程序“三包”这一块的法律规定。但是参照其他“三包”规定,消费者已经使用程序近半年,这个时间也已超过了正常的“三包”期限。同时,由于该语音程序的功能完好,消费者只是对程序的录音保存时效有不满,暂时无法达到退货退款。如果在一定的市场调查基础上,商家所说的提供三个月服务是业界大环境下默认的,那么商家可以说没有错误。但是,在购买时,商家应该将录音的时效、性能向消费者公示清楚,并在合同中明确,不然消费者便会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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