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出台《快递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快递产业迅猛发展,快件业务量不仅连续四年居世界首位,每年还会以百亿件左右的速度增长。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发展也面临着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性缺失、服务规则模糊等问题。 条例以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以八章48条内容规定了一系列保障行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聚焦快递实名制,明确快递企业收寄快件应查验并登记寄件人身份,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拒绝收寄;聚焦隐私安全保护,规定除有关部门依法对快件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对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聚焦派件末端问题,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末端服务体验。 此外,就快递业务车辆的管理问题,条例明确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强调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快递业事关社会物质流通方式转型,对促进消费升级具有先导作用,条例的出台,必将有助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规范快递产业的监督管理。 |